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繁體中文 English
新闻中心
  •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兴讲堂 >
融资租赁登记系统
发布时间:2013/5/26 阅读:10577 次 【字体: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是响应融资租赁业界的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互联网电子化登记系统,服务于融资租赁登记与查询。

    登记系统是一个基于现代动产担保登记理念建设的权利公示平台,以便捷、高效的方式披露交易主体的权利状况,维护交易安全。具体来讲,融资租赁登记有以下特点:一是登记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对交易合同进行审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登记当事人负责;二是公示性登记,登记内容有限,登记过程简单,登记不要求提交融资租赁合同,仅要求登记出租人、承租人、租赁物等信息,目的是公示融资租赁交易关系,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三是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凡是接通互联网的电脑均可成为登记系统的用户,在线完成登记与查询;四是查询方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融资租赁登记信息。

    登记系统的三大主要功能是登记、查询和登记文件验证。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或其委托的他人,只要通过互联网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的身份资料现场审核后,即可登录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操作。查询的条件是承租人的法定注册名称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系统提供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的功能,即任何人可以通过输入有关编号来验证特定编号对应的登记文件或者查询证明是否存在、是否和登记系统中的有关文件或是证明包含的内容一致。进行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无需注册成为用户。

    根据国际经验,动产融资租赁登记与动产担保登记在同一平台是最好选择,因为二者均不创设权利,而是服务于权利的公示和受偿顺位的确立。融资租赁登记体现的是融资租赁交易关系,登记的目的在于公示,即提示利害关系人特定财产上可能存在的权利,并且确立在同一财产上的多个权利发生冲突时的受偿顺序。融资租赁登记时间可以帮助确立租赁关系的设立时间,在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可为第三人查询租赁财产之上的权利状况提供便利,从而维护有关交易方的权益。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成和运行,标志着我国在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将对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融资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